明日方舟也太真实了吧_第281页

  跟着南风,夏风感觉自己就是山鸡,虽然南风不是铜锣湾的扛把子,但在诺丁市也基本没人敢惹他,金牌打手,这四个字代表了什么道上混的没人不知道。

  晚上,南风带他回到了住处。

  让夏风意外的是,这个住处并不是什么奢华的别墅,也不是大气的高档公寓,而是开了将近一个小时车才到的外郊。

  南风的车驶过一座小桥,视野中出现了一片小平房,随后,他将车随意的停在了路边上。

  “下车吧,这就是我家。”

  “你就住这?”

  “恩,没事的时候我都回来住,佛里多老大交代任务就不回来了。”

  跟着南风走进他所谓的“家”,夏风总觉得怪怪的,可以看的出来,这一片外郊属于诺丁市的平民区。

  南风的这栋小平房嘛,说不上破旧,但也绝对称不上高档,最多就算是小康水平,70多平米,两室一厅,他稍微跳起来就能碰到天花板。

  “从今天开始你就和我住这了,随意点,就当自己家一样,对了,冰箱里有啤酒。”

  南风把外套扔在沙发上,踢着拖鞋回屋换了一条大裤衩。

  将从冰箱里拿出的冰啤酒丢给夏风一罐,南风拿起遥控器,靠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夏风缓缓坐到南风旁边,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南风,你为什么要住在这种地方?”

  南风一边换台一边回道。
  

  “这地方不好吗?”

  随后南风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哦我懂了,是不是你在哈皮市住惯了别墅,突然跑到我家不太习惯啊,抱歉我没考虑到,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呢,要不.我去五星酒店给你开间套房?”

  南风的语气并不像是在开玩笑,能把去酒店开套房这种事随意说出口,可以看出他并不是没钱。

  夏风把啤酒放在茶几上,低声问道。

  “南风,以你在商会中的地位,就算没有负责的地盘,也肯定能拿到很多钱吧,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这种郊区的平房?”

  听到他的话,南风理解夏风的疑惑了,如果是普通人,住在这种房子里并没什么不妥,但是身为佛里多商会的金牌打手,这就有些不正常了。

  南风喝了一口啤酒,突然把话题扯到了别处。

  “夏风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有一个梦想。”

  “什么梦想?”

  “我想带着我妹妹住在属于自己的家里,那个家不需要太大,也不需要太豪华,两室一厅,紧凑温馨就足够了,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不需要在熟睡时提防着什么,更不需要因为同居者突然变成了尸体而受到惊吓,后来我实现了这个梦想,就是这个家。”

  看到夏风复杂的表情,南风继续说道。

  “没错,我是个被遗弃的孤儿,哈哈,这还不是最惨的,我没有被遗弃在街边,而是被遗弃在了感染者集中区,自那之后,我就在全是感染者的环境中生活了。”

  “南风,你.”

  南风无所谓的笑了笑。

  “当然也没有那么惨,绝望中总会有希望出现,虽然我的童年被感染者包围,但奇迹的是,我并没有染上矿石病,我健康的活了下来。”

  南风的话让夏风陷入了沉思。

  就算是在维多利亚这种发达国家,感染者和普通人之间的矛盾也依然存在,在感染者区域长大的普通人,这其中经历的痛苦难以想象。

  没想到南风的童年是这样。

  不过在同情和感慨的同时,夏风不得不思考另一件事,为什么普通人的孩子,会被遗弃在感染者集中区呢,他不知道南风被遗弃的时候是多少岁,但如果想让一个年幼的孩子死掉,成年人足有一百种方法。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种可能,出于某种原因,某人不想让年幼的南风死掉,但同时也不想让他以正常人的身份活下去。

  这一刻,他好像回想起了什么。

  夏风转过头问道

  “我听雷迪说,南风这个名字,好像不是你的本名吧。”

  南风靠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的回道。

  “这是后来朋友们帮我起的,算是个绰号吧,我小时候有三个好兄弟,分别叫东风,西风,北风,只不过后来他们都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们都是感染者。”

  现在夏风没心情关心东西南北风兄弟,因为南风的经历,让他不自觉的和某人联想到了一起。

  “南风,你知道你的本名叫什么吗?”

  “不知道,又没人告诉我。”

  “那你.认识一个叫维娜的阿斯兰族女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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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1章 即便我不是王
  “那你.认识一个叫维娜的阿斯兰族女孩吗?”

  夏风之所以会问出这个看似很突兀的问题,是因为他想起了一件事。

  当初在切尔诺伯格,他加入格拉斯哥帮的第一天,因为晚上没吃饭,维娜特地扎着围裙给他煮了碗面。

  在煮面的过程中,他问过维娜,做饭的手艺是和谁学的,维娜的回答是。

  【在加入格拉斯哥帮之前,我有过一段特殊的经历,对那时的我来说,生火,寻找食物,把食物制做成可以吃的程度,这是生存所必须的技能。】

  这是维娜当时的原话,也是夏风会忽然把两者联系到一块的原因。

  阿斯兰族是一个很稀少的种族,某种意义上也算是菲林族的旁支,以至于大部分人会把它和菲林族混淆。

  但是普通百姓之外的明眼人还是很容易察觉的到,它和菲林族的不同,比如夏风就一眼看得出来。

  如果做个不恰当的形容,比如哈士奇,泰迪,德牧,金毛,松狮等等,外形不同,但你都可以把它叫做狗,但是同为犬科的狼,就不能叫狗。

  虽然长相和基因类似,但习性却是血脉中流淌的本能,这或许就是菲林族和阿斯兰族的区别,阿斯兰族的先祖所获得的地位,足以令他的种族拥有单独的名字。

  维娜和南风都是阿斯兰族,并且南风的童年经历绝对称的上是特殊,而他刚才提也到了,他有一个妹妹。

  夏风感觉自己现在很紧张,如果南风接下来说出了那个他想到的答案,又会怎么样呢
  听到夏风的问题,南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露出沉思状。

  “你说.维娜?”

  “没错,她是维多利亚人,而且和你的种族相同,你认识吗?”

  南风试探性的说道。

  “你说的维娜,该不会是推进之王维娜吧。”

  “对对对,格拉斯哥帮的帮主,维娜,原来你真的认识啊!”

  “废话,我当然认识。”

  夏风马上提起了兴致,声音变的亢奋。

  “南风,快告诉我,你和维娜是什么关系,该不会她就是你的”

  然而,南风的回答却令夏风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