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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汉楚歌_第110页

  “本侯不能答应!”

  吕布心中不满,当即就要驱赶臧霸的使者。

  “温侯莫急。”

  刘标拦住了吕布,又变戏法似的自怀中取出一封信。

  “来而不往非礼也。臧帅来了信,我若不回就是无礼。”

  “劳烦兄台将此信替我送给臧帅。”

  “你冒死来营中送信,足见你的勇略,我平生也最是敬佩勇士。”

  “这军中历来有赏功罚罪的规定。你虽然不是我军中人,但你替我给臧帅送信也该论功,这钱是你应该得到的赏赐。”

  使者受宠若惊,送个信还能得钱?
  刘标的话也好听。

  别人都是“赏你的”,就好比直接说“嗟,来食”;刘标直接一句“这钱是你应该得到的赏赐”。

  论说话的重要性。

  同样的话稍微变一下说话的方式和语气,这意思就会有天壤之别。

  众将对此早就见怪不怪,这帐中众将,基本都收过刘标的钱币。

  吕布则是睁只眼闭只眼,压根不想管亦或者压根管不了。

  “贤侄在信中写了什么?”吕布对刘标的回信更好奇。

  刘标也不隐瞒:“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跟臧霸聊些家常话,怒斥下昔日冤枉且将臧霸父亲下狱的太守之类。”

  吕布讶然:“就这么简单?没有阴谋诡计?”

  刘标轻笑:“温侯将小侄当什么人了?小侄不善阴谋诡计。”

  吕布指着帐中众将:“你觉得这里会有人信吗?”

  众将被吕布这一指,纷纷低头不语。

  你俩准翁婿在这斗嘴,别拖上我们啊。

  不仅吕布惊讶,收到回信的臧霸也是惊讶不已。

  吴敦又多问了句使者对刘标的印象,结果使者竟然直接当着臧霸的面猛夸刘标是如何如何的“仁义”。

  吴敦听得直皱眉。

  先是探子,后是使者,这刘标莫非是什么妖魔鬼怪的化身,谁见了都得猛夸?

  “臧帅,我总感觉这其中有诡计。”吴敦虽然看不懂但总感觉刘标不怀好意。

  臧霸反复的检查了刘标的回信,陷入了沉思。

  如刘标说的一样,这封信就是在跟臧霸拉家常,又敬佩臧霸有孝烈之心云云。

  用词虽然有赞美之意但无谄媚之色,就如同一个久仰臧霸大名的陌生人在称赞一般。
  

  接下来几日,刘标和臧霸每日都要传一次信。

  诡异的是,每次臧霸换个信使去送信,这个信使回来都会猛夸刘标。

  跟中邪了似的!

  臧霸忽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决定亲自冒充信使走一趟。

  吴敦吓了一跳:“臧帅不可!万一吕布军中有认识臧帅的,臧帅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臧霸蹙眉:“这刘标的用意我看不明白,若不能亲眼见见,我心中委实难安。”

  吴敦急忙阻拦:“臧帅,你留在即丘城,我走一趟。我就不信了,这刘标难道还会什么妖法不成!”

  “他若能让我也在臧帅面前猛夸,我这辈子给他当马奴。”

  臧霸犹豫了一阵,最终同意了让吴敦先去探探刘标的底。

  吴敦换了小卒的衣服,揣着臧霸的信来到了吕布的营寨。

  入眼所见,吕布的营寨初具规模。

  壕沟、花篱、鹿角,构成了营寨的外围防御。

  箭塔、高台、水池,构成了营寨的内部防御。

  还有一些防御设施正在搭建,这看得吴敦惊叹不已。

  这是真的要扎根此地?
  “臧帅麾下黯奴,见过温侯。”吴敦用上了当泰山贼时的别名。

  刘标见吴敦身材魁梧、声色洪亮且跟前几个使者的气质截然不同,又听吴敦自称“黯奴”,这心中遂有了猜测。

  黯奴不是奴隶的意思,而是贼头的化名。

  一般能当贼头的,多多少少在原籍都是有些身份地位的。

  若不化名,容易走漏身份,也只有贼头才有资格用化名。

  虽然不能肯定黯奴就是吴敦的化名,但刘标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

  结合吴敦的气质、身材、身色等,刘标断定眼前的吴敦不会是个小角儿。

  “黯奴,你来得可真凑巧,今日军中用羊肉可食,还是刘贤侄亲自动手;若不介意,可同食。”吕布热情的邀请吴敦。

  吴敦惊得不浅,连忙道:“温侯,小人只是来替臧帅送信的。”

  吕布大手一挥:“臧帅又不止一次派人来送信了,不用客气,之前来的使者可都没客气过。”

  “贤侄,本侯一看这黯奴就是不凡之辈,这身材这气质,来日定也是个能封候拜将的,你可不要将羊肉烤糊了。”

  刘标大笑:“我又不是第一天烤,又岂会烤糊。”

  吴敦直愣愣的看着刘标挽起袖子,用铁叉叉了约莫五七斤重的羊肉,在火炉上炙烤。

  一边烤,刘标一边自来熟的招呼吴敦近前坐下。

  “黯奴,不要拘谨,我跟臧帅也通信多日了,这多多少少也有些朋友之谊了。”

  “正好我这两手不空,你能否替我念念臧帅写的信?”

  吴敦有些懵。

  我跟你有这么熟吗?

  吴敦没有近前,又谎称不识字。

  哼哼,我看你能有什么妖法。

  不要以为请我吃烤羊肉我就会回去猛夸你。

  “那就真的太遗憾了,若你能读书识字,以后成就肯定更高。”

  “弘农杨氏听过吧?弘农杨氏的先祖也是个不识字的,后来立了大功又学了文,这才成了今天的名门望族。”

  “魏校尉,将那本《认字》送给这位黯奴兄弟,不要舍不得,回彭城后我再给你写一本。”

  刘标向魏续招了招手。

  魏续“极不情愿”的将怀中用帛书写的《认字》塞给吴敦:“别弄坏了,这可是珍藏。”

  “有了这《认字》,会更容易学会识字,回去找个识字的教你认前面的字,后面的字你也久了也就会认了。”

  吴敦瞄了一眼,不由心惊。

  如魏续说的一样,前面的字认识了,后面的同音字比着认就对了。

  至于意思不懂不要紧,先学会认字,时间久了看久了就能知晓个大概意思了。

  对识字的人而言,这《认字》没多大用

  可对于不识字的人而言,这《认字》可以当传家宝了。

  吴敦不能理解的是:这样的贵重物,刘标说送就送了?

  “此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吴敦连忙将《认字》递向魏续。

  魏续却是退后一步,没有接:“刘公子要送的,我哪能再拿回来?”

  “你就偷着乐吧,刘公子送东西都是看缘分的,这大帐中这么多人可都眼红得很呢!”

  魏续话音一落。

  宋宪、侯成、成廉等将都用羡慕的眼神盯着吴敦,一个个恨不得直接抢了。

  “你叫黯奴是吧?我这有美玉,跟你换如何?”宋宪“热情”的凑上前,就要用手中的美玉换《认字》。

  侯成一把拉住宋宪,按住了宋宪的美玉:“宋校尉,你这就不对了。一块美玉就想换《认字》?你这是欺负黯奴不懂行啊。”

  成廉也上前凑热闹:“两位校尉都别争了,不如竞价。价高者得!”

  魏续撵人:“都瞎起哄什么?刘公子这书只看缘分送,黯奴若是再转手卖给你们,你们让刘公子的面子往哪儿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