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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年代,我在陕北当知青_第737页
最终支书家的儿,如愿以偿的地考入“兰洲大学外国语言系”。
而当时。
随着天朝与世界各国的关系出现缓和,尤其是72年与日本建交之后。
神秘而又古老的东方大国,开始缓缓向全世界敞开大门
上级有关部门。
从此便有意识地、开始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外语的人才。
而当时,那位支书的儿子,恰好选择了还比较冷门的英语。
支书老两口考虑到自家宝贝儿子,打小就不会不会洗衣,不会做饭。
生活自理能力,简直就是一塌糊涂!
所以便通过一些手段,让拓娜央与自家儿子,赶紧补办了个结婚手续。
从而成为了正式夫妻。
婚后。
那人得去兰洲念书,拓娜央则作为陪护家属一同前往,好照顾那家伙的生活起居
在这个时期。
不要说念大学的,有不少人早就成家生子了。
就连念技校的学生早早结了婚,然后老婆在家干农活,他自个儿在学校里面当学生的事多的是!
这种情况。
尤其是在工农兵大学里更为常见,别说已经结了婚,还去上什么工农兵大学。
就连家里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的人了。
他照样可以通过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举荐。
然后胡子拉碴的,还不忘跑到工农兵大学里去镀层金
拓娜央陪着自家男人,一起去兰洲念书。
平时。
她男人到学校里去上课,拓娜央就留在出租屋里帮着收拾家,打扫打扫卫生,做做饭。
有点闲暇时间了。
还得去工地上做点零工,实在是找不到临工的时候,她甚至还会去兰洲城附近的蔬菜生产队,弄点蔬菜回来。
偷偷摆摊卖,以赚取点微薄的收入,好补贴家用.
刚开始的时候。
拓娜央的男人,倒还挺感激自家婆姨的。
毕竟,他和大多数陕北后生一样,从小有姐姐、有娘老子伺候,于是就养成了从来不做饭,从来不洗衣的赖毛病。
现在好了。
出门求学,自带一位保姆、老妈子,还能赚钱养家的婆姨。
而且到了晚上。
别的那些住在宿舍里的单身男同学,只能无奈开地图炮的时候,拓娜央的男人却能骑着高头大马,一路砥砺前行,奋勇前进
别人还在靠一手掌握,勉勉强强解决档下困难。
而拓娜央的男人,却能夜夜在夹缝中求生存,辛苦而又快乐着。
那小日子过的,简直羡煞旁人!
只可惜。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慢慢的,拓娜央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就感觉到自家男人已经变了!
变的爱挑三拣四,变的爱对拓娜央的一切所言所行,都红眉毛绿眼睛的、总是爱在在鸡蛋里挑刺!
就好比以前,拓娜央给他洗好的衣服。
这家伙拿起来就穿,并不多说什么。
可如今,他却会嫌弃拓娜央洗衣服没放肥皂、没放当下最时兴的洗衣粉。
责怪自己的衣服上,没有别的同学身上穿的衣服,所带有的那种淡淡的清香
陕北爱吃的烩菜,吃着也不香了。
说是拓娜央这个没文化的农村人,不像人家那些城里人,做的那么精细!
甚至就连晚上到了床上论英雄的时刻,那家伙也开始嫌七嫌八的了。
说什么在办事之前,拓娜央不会像那些城里姑娘,人家先会好好洗浴一番,那些城里姑娘还会给自个身上喷香水啥的。
嫌拓娜央不讲究,更不会克制,来的兴奋了,总是大喊大叫,声震屋瓦。
嫌拓娜央不会玩朦胧美,不会扮柔弱,好满足男人的那种征服欲
总之。
反正那家伙到了后来,那是左眼看拓娜央不顺眼,右眼看拓娜央觉得太土气。
张口闭口就说自家婆娘没文化太、土太俗,没情调!
还说什么人家城里姑娘,叫起来都咿咿呀呀,温柔婉约,让人既兴奋又怜爱。
还说他只有面对城里姑娘的时候,他才能找到当男人的那种自豪感,那种征服的快感
【感谢】:
书友20240523190147005大佬的连续打赏,多谢多谢!
第458章 老娘这只能丧偶
乱花,真的会迷人眼。
穷小子进了城,可比不得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么稳得住.山村小子面对各种诱惑久了,就很容易发生质变。
其实,兰洲城在七十年代的时候。
不过也就一座深受沙尘暴、和冬天取暖烧煤的雾霾困扰,所的西北小城罢了。
整座城市规模并不大,而且到处都土里土气,脏不拉叽的。
可它毕竟是一座省会城市。
它毕竟比起支书家儿子,从小长大的那个小山沟要繁华、要现代多了。
一个山沟沟里的穷小子,一跃成为天之骄子,加上又在大城市里生活了一段时间。
那他心态,难免慢慢就会产生变化。
稳不住,根本稳不住!
在这个时期。
有很多裤管上明明还粘着泥巴的家伙,他一旦因招工、因转业,或是因为念书。
从而越过农门,实现华丽的转身,变成了城里人之后。
其中有不少人。
往往就会迫不及待的、与自己的过去,进行彻底的割裂.
其内在动力,其实还是源自自卑。
——源自于曾经的自己“是个乡巴佬”这一身份,所带来的那种天然的、深深的自卑感.
就像以前的漂亮国,那些过奴隶的黑人,最终被奴隶主提拔为工头之后。
一转身!
他多半就会忙不迭的、和过去的同伴们进行彻底切割。
好像不如此,他就永远无法走出那种自卑的阴影.
总之。
反正拓娜央男人那家伙,到了后来,那是左眼看拓娜央不顺眼,右眼看拓娜央觉得太土气。
张口闭口就说自家婆娘没文化太土,太俗,没情调!
也不会收拾打扮,没人家城里姑娘洋气.
以至于,偶尔两个人上街办事。
拓娜央的男人绝对会甩手甩脚的走在前,然后将拓娜央给远远丢在后面。
纯粹跟陌生人一样。
假如拓娜央开口喊他、或者追上去牵手啥的,那家伙绝对会满脸嫌弃的、恶狠狠甩开手。
扭头便走!
丝毫不会掩饰他脸上,那满脸的嫌弃、鄙夷之情.
而深感危机的拓娜央。
为了将这场,原本就极为不对等的婚姻进行到底。
这小媳妇,一咬牙!
——不就嫌我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不就嫌弃我没念过书、没文化吗?
自家男人上了大学,而且进修的是外国语言这在老家的乡亲们眼中,那可是真真的文曲星下凡。
有啥呀!
不就那种叽里呱啦的语言吗,别人能说,我也能学!
都是两只肩膀扛着一张嘴,大家的舌头都只有一条,又不是什么像蟒蛇能分叉。
谁还比谁差呀?
于是。
为了跟上自家男人的步伐,拓娜央从此开始,上午就不去揽零工了,也不倒腾蔬菜了。
天天一大早,就跑到兰洲大学的英语角,去向那些同学学偷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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